关于开展“张家界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宣传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作用,深入挖掘社会各界的“凡人善举”,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榜样模范”,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央、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开展“张家界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每半年推出一批“张家界好人”,并从“张家界好人”中筛选择优推荐“湖南好人”和“中国好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凡年满18周岁、符合推荐评选标准的全市各族干部群众、驻张部队、武警官兵和在本市学习、工作、居住、旅游的外地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推荐评选。
二、推荐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集体。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指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指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指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指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指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望相助、患难与共。
三、推荐评选步骤
(一)推荐。区县文明办原则上每半年每个类别推荐“张家界好人”候选人不少于1人,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原则上积极推荐,社会组织、市民可自发推荐。推荐时需提交《张家界好人候选人推荐表》和候选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2),另附1500-2000字人物事迹材料(见附件3)。候选人相关推荐材料的电子档及盖章扫描版于每年的3月底、9月底前报市文明办。(联系人:李胜,邮箱:809755605@qq.com,联系电话:18874490490)
(二)评选。每年的4月中旬、10月中旬由市文明办组织召开评审会,评选出半年度“张家界好人”正式候选人,在张家界日报、掌上张家界、张家界文明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张家界好人”正式候选人,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确定每半年度“张家界好人”,由市委宣传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礼遇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 “张家界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主任,市委宣传部文明培育和实践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张家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分管负责人和各区县文明办主任为成员。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张家界好人”推荐评选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把群众身边可信、可亲、可爱、可学的先进人物推荐出来。要注重从小人物、小事件入手,大力推荐“张家界好人”候选人。同时,广泛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
(三)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推荐的“张家界好人”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严防人为拔高、以次充好。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前置把关,同步征求所在乡镇(街道)、公安、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征信)等部门意见。
附件:
中共张家界市委宣传部
2025年 月 日




